[转]韩寒:需要真相,还是需要符合需要的真相

需要真相,还是需要符合需要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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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村长惨死已经超过一周,昨天是头七,一直沸沸扬扬,我也在第一时间看到了这个消息,也为乐清警方的“死者为什么死状奇特,这并无逻辑可言”而悲愤,但我迟迟不能下笔,因为我不确定真相。一周前我和几个朋友在上网,朋友说,真惨,温州那里有一个人被四个保安摁在地上,然后一个工程车就开上去把人碾死了。朋友的陈述用的是确认事实的语气,我当时并不知道此事来龙去脉,心不在焉接话道,干嘛还要雇四个保安把人摁在地上,参与的人太多了,太容易走漏风声了。直到回去以后才知道了事情的大概,所以虽然心存疑虑,但是我也偏向钱村长是被谋杀,或者其中必有妖孽,不过我依然无法下笔,因为我知道,这只是我需要的真相而已,这很可能并不是真相。我的老家在上海农村,也是常被大规模低价征地,一平方米的房屋才赔偿几百元,农民的土地被强行低价征用,然后被所谓规划成了包括化工区的各种用途,高价卖出,接着污染严重,河水的颜色都是不重样的,我爷爷看河就知道是礼拜几,空气中全是气味,环境监测部门能面对着满河的死鱼表示水质正常,至于鱼为什么死,结论和乐清警方的结论差不多:这并无逻辑可言。后来,我的老家规划了亚洲最大的物流港,亚洲最大的雕塑园,亚洲最大的电器城,但是这数千亩土地全部都成为了烂尾工程,闲置至今,唯一成功的就是亚洲最毒的小化工区。因为对政府卖地的痛恨,我对钱村长心存敬佩。故事就应该是这样:一位正直的为民请愿而多次进监狱的老村长,长期与当地的恶势力做斗争,最终被政府或者官商谋杀,并伪造成了交通肇事,村民得知情况后义愤填膺要讨个公道,但是被早已在现场安排好的特警无情镇压,警方抓走了很多正义之士和钱村长的家人,夺走尸体,威逼利诱知情者封口,封锁媒体,成为千古奇冤。

但问题是,这是真相么。我知道,这是你我乐于接受的,希望得到的,符合我们内心对这片土地上时常出现的不公正的悲愤的真相,但这不是真相,真相是什么,我不知道,因为我知道政府时常说谎,而且无论事情是真的假的,它总是习惯以一副做贼心虚的态势来处理问题,所以,我不能完全相信官方说辞。但我也不相信很多网友的推测,因为我不相信看图能断案,也不相信看两集LIE TO ME就能判断别人有没有撒谎,至于后来的很多所谓的疑点也越来越牵强,包括有人提出工程车不可能在24分钟内经过很多路口开9公里路,这是属于被情绪冲昏了头脑。

再后来,有几个由律师组成的公民调查团前往乐清调查,大家自然期望他们不光推翻警方的说法,找出谋杀的证据,并且揭露更猛的黑幕,不料他们的调查结果和警方基本一致,如果这是真相,那这不是很多人需要的真相,所以公民调查团也自然受到质疑,变成了被政府收买或者是政府派出来安抚网民情绪的观光团。虽然调查过程有些仓促,查阅的证据并不完整,但我个人相信律师和媒体人的人品,我不觉得官方会收买或者培养这些平日里就不太好搞的人,假装自己给自己派出一个公民调查团来欺瞒大众,因为官方不具备这个智商和心思,如果政府骗人能这么用心,那么很多突发事件就不会被处理成那样了,为官和为民就不会那么对立。政府应该趁着天真的老百姓暂时还相信进京告御状管用的时候好好想想,为什么你们说的话那么多人不相信,为什么人们觉得谋杀掉一个老是上访的人是你们能干出来的事情,为什么那些再有公信力的人和你们调查结果一致就瞬间变成了恶人,为什么你们的处理方式显得那么欲盖弥彰。但无论是谋杀害是事故,钱村长都可安心上路,因为这次事件让大家都知道了村民所受到的不公,知道了你的冤家的公信力是那么的脆弱。

有时候,真相并不符合人们的需要,但真相大于感情,感情大于立场。我觉得,不能假定一个事实再去批评对方,毕竟,那是他们的套路。

转载:做为一个BT老妈,来讲讲对女儿的BT事件

原帖:http://www.tianya.cn/techforum/content/767/4062.shtml

一、饮水机事件
女儿快一岁时,对什么都好奇,尤其对饮水机的开关好奇,她外婆带着她很担心,一直看着并不停阻止,要知道这是很难的事,大人总有走开的时候,而女儿在学步车里是可以到处走动的。于是我决定不用看着了,饮水机的开关并不很危险,只要一放手水就会停,与其一直提心吊胆地看着不如让她烫到一次来得有用,很快她给烫到了,并记住了这是危险的,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再去触摸。顺便我告诉她我们阻止她是因为这个东西是有危险的,所以要记住,大人阻止你动的东西都有道理,别以为一岁的小孩不懂,其实他们会听明白。好吧,应该是女孩明白得早一点,男孩会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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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兵:面对警察的“敲门”,我们怎么办?

秦兵:面对警察的“敲门”,我们怎么办?

秦兵(北京京华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e00bcd90100msbw.html

在现在这个社会,我们都主张法治,律师、记者、企业家经常面临着风险,怎样在警察敲门的时候和警察构建和谐,应该成为律师、企业家和记者的基本技能。

从98年到现在我大概经历了7、8次,甚至10次之多被警察抓的事情。最长的一次被滞留的时间是12个小时,短得又2、3个小时,经历了很多我们以前在文学作品中才能看到的恐惧,才能体会到那种兴奋,所以,更加感受到我们党的伟大、光荣和正确。

说说我的最近的一个案例。大概是2009年10月6日晚上,正在办公室开会,突然我太太就给我打电话说,家里来了两个警察敲门,我听到这种情况,立刻将手机打到免提,全体律师一起讨论,警察到当事人门口,应该怎么办?全体律师集思广益,立刻让我太太跟警察要工作手续。我太太就隔着门问警察,先拿出工作证,警察一般都能拿出工作证一闪。我们律师说,光闪工作证不行,我们必须拿出进门的法律文件,如:搜查证、拘留证、逮捕证等。警察又在门外一闪拘留证,这个时候基本上看不清上面写的什么内容,因为在那种情况下,大部分人都是非常紧张的,搞不清楚拿什么东西,必须拿着照相机在门里面拍一下展示的拘留证。这时候警察就勃然大怒、踢门,说就抓个人还用这么麻烦吗?我太太说,你只要不出示证据,就不给你开门。警察说,你要是不开门,我就在走廊里大喊,让你的所有邻居都出来,知道秦兵犯了什么事。我太太说,你就尽管在走廊里喊,你要是喊不出来,我给你打电话把邻居叫出来。警察一看我太太这种态度就说,你等着,到时候把谁谁抓起来,你别到我们这边求情。同时,我们立刻给北京市公安局的110打电话,很快110也来了两个警察。警察相互之间就问,该不该抓、该不该进门、有没有带手续,最后110来的两个警察也跟我太太说,人家带了全部的手续,你们必须开门,该带走谁必须带走谁。我太太说,既然他带了全部的手续,隔着门给我看看,110的警察说不能看。我们公民有怀疑的权利、知情的权利,宪法保护我们的权利。然后,我们派了5个律师到我家去,律师成立一个小组,每一个人盯一个警察,把我们的律师证给他们看,要求他们出示要带走秦兵的法律文件,僵持了10几分钟,中间的恐吓威胁等。后来,几个警察到楼梯口去商量,几分钟后,听见警察下楼的声音,律师开始追,4名警察跑到车上,一溜烟就没影了,我们怎么都追不上了。

第二天,我们律师就开始查警号,最后查到警察的警号,到派出所要求他们出示到我们家抓人的文件,什么也不出示,并坚定的告诉你秦兵是一定要被抓走的,让他尽快来自首。去自首要有立案通知,最后什么也没出,自首也没自首成。过了一个月,公安局的政委到我们家去道歉,当时警察可能犯了A、B、C、D、E、F、G项错误,我们这次显然是有不当的地方,请多多谅解。他认为面对被警察抓人的事情,最重要的是当时的那两个小时,大部分人坚持不住,一般警察一敲门大部分都开门了,人可能就被带走了,有可能最后关了12个小时后救把你给放了,但在看守所被暴打一顿、不让吃饭和喝水,那个折磨会让人产生心理阴影,大部分人是经受不起得,到了看守所里面被迫写很多的证言,不得不签字,但是只要一签字就不用想出来了。

总结了一下面对警察抓人时,处理比较好的一些操作。

一、门最好是开孔的,屋内和屋外的人可以共同交流,但是屋外的人始终都进不去,只有观察孔不行。

二、家里还有录音笔、照相机和录像机,因为在那个现场双方会有很多语言交流,录音笔可以将双发所有说的话都录下来,照相机和录像机可以将法律文件录下来。

三、家里一定要备一部分现金,而且现金要带足,如果人要是被带走,我们的律师要始终坐车跟着这几个警察。维权的核心问题就是财政问题,律师也是经济人,他不知道要有多大的风险。

四、警察敲门是先不要开门,先核实工作证、身份证和其他法律文件,上面一定要注明就是你们家的人。警察有时候执行一次职务身上带着很多证件,千万不要以为他拿出拘留证就是拘留你的,有可能是拘留别人的,只不过闪你一下而已。

五、一定要有个熟悉的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建议找个熟悉的律师事务所主任,因为不能保证律师一定会去,他能给你安排好几个律师过去。

六、打110,让110的警察核实一下在门外警察的身份,律师只要到了一定要在屋里把授权委托书写好。手续完全合法,否则律师被认为妨碍公务。程序的合法性非常重要。

七、假使被拘留,一定要在第一时间要求见律师,如果有被殴打的经历,写笔录的时候一定要在前面先写,刚才第XX好踹了我一脚,如果不让你写,就不写后面的,只有这样人民警察才会越来越和谐。警察抓人和审人的共同原则是骗,先说点别的事,一点警惕性都没有。我们一定要高度尊重自己的权利,特别是要积极行使我们拒绝和不合作的权利,这样我们才能共建一个公民社会。只要你坚持,他们就会知道,在北京还有这么一批人不害怕警察的,这样我们大家的权利就都能得到尊重。

FW: 建国大业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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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安格 加拿大
蒋大为 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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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铁林 英国
许晴 日本
韦唯 德国
沈小岑 澳大利亚
苏瑾 新西兰
李连杰 新加坡
斯琴高娃 瑞士
胡兵 泰国

一群外国友人,不远万里,来到中国,拍中国的历史大戏,这是一种怎样的精神?这是一种国际主义精神,是一种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奉献精神!这是一群高尚的人,一群纯粹的人,一群有道德的人,一群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群有益于人民币的人。让我们把这种道德继续发扬、继续宣传,我们要让更多的人认识这帮国际友人。

老探戈 – 我在这边,音乐厅在那边

我在这边,音乐厅在那边

我家与深圳音乐厅之间,隔着那座有名的莲花山,我在北面,音乐厅在南边。虽然首个演出季已经开始了,但我却并没有计划走进音乐厅,即便是有郎朗和祖宾·梅塔也并不能改变我的计划。无他,担心耳,——这担心,缘自我在深圳听音乐会的经验。

06年我生日那天,正逢维也纳童声合唱团演出,我把那场音乐会当成生日礼物送给自己。我酷爱古典音乐而且老派,恪守听音乐会的那些看似古板的规矩,出席之时一定着正装,西装革履领带样样俱全,无论春夏秋冬;虽然从严格意义上讲,深圳这个亚热带城市并无冬天,但我宁肯捂出一身痱子,——好在车里厅里都有冷气,出汗只在从停车场到音乐厅那一小段距离里发生,痱子还不至于立刻长出来。

那天一进音乐厅,我就傻了,放眼望去,穿西装打领带的几乎没有,四下都是家常打扮,弄得我反倒像个异类;好容易看见一位正装男士,我激动地差点儿扑上去跟人家来个拥抱,仿佛白区的地下党终于找到组织。

那场音乐会当然听得糟心,维也纳那些小男孩的天籁之声完全被前后左右的深圳小朋友的噪音搅了。我很想冲那些满地乱跑、大呼小叫的深圳小朋友以及他们的爹娘表示一下不满,但终于坐着没动,毕竟我不是人家的爹,管孩子怎么也轮不到我,——而我的生日礼物就这么毁了,就像打翻的奶油蛋糕一样惨不忍睹。

听西洋音乐的那些规矩,其实不怎么符合咱们的国情。按照咱们这边戏园子的悠久传统,喝彩叫好、嗑瓜子儿喝茶扔手巾把儿,图的是一份热闹。正装凛然、静默不语,还不能随便鼓掌叫好儿,这音乐会实在拘人。中国人的可爱之处,在于不拿西洋音乐当外人儿,你规矩你的,这边厢我自当上了趟戏园子,于是乎,T恤短裤有之,手机铃声有之,迟到早退有之;更有甚者,孩子哭老婆叫,听到兴起处掌声不合时宜地响成一片,甚至遮蔽了乐声歌声,——这种“不见外”,其实挺遭人恨的。

规矩这东西,得分从哪个角度看;守规矩的人自然会守,但在不愿意守规矩的人那里,规矩其实就是拿来糟践的。前些日子去参加一个大party,请柬上写明了“请着正装”,但进了场子才发现,真穿着正装来的还不到一半儿,而人家还就这么进了场,真让人没脾气。

深圳音乐厅据说“国内一流、国际先进”,这让我心向往之,但一想到满场的孩子、满耳朵的手机铃声,还有众多的T恤,又让我望而却步,实在不想花一把血汗银子去买几个小时的不痛快。至于郎朗的琴声和祖宾·梅塔的英姿,就算耳闻目睹,也会被那些“不规矩”弄成糟心记忆,索性敬而远之;而深圳音乐厅也不会因为满场的T恤和孩子就因此萧条,毕竟附庸风雅需要三代始成,至少那些带孩子去接受音乐熏陶的父母、那些穿着T恤打着手机的红男绿女,还算有理想、有追求,——这一点还真不能否定。

而音乐厅里的那些“不规矩”,也不是深圳的独家,北京上海中华大地到处都有,前些日子南京的同胞们不是还气哭了一位法国女音乐家么?话又说回来,那些一本正经的老外咋就不能适应适应咱泱泱中华的“戏园子”呢?

至于我,倒情愿隔着莲花山与音乐厅遥遥相望,在家听唱片不需要穿正装,而且还可以随心所欲地抽烟打喷嚏甚至一溜歪斜。有新消息传来,说南山那边马上又要建歌剧院了,但愿那不会成为又一个戏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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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深圳航空》杂志2007年第12期“深圳客”专栏稿,未经许可,请勿转载。)